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首 席 律 师
邹维高律师
  邹维高(TEL:18605317173)
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更多>>>
  >> 最 新 公 告
   邹维高,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尤其擅长在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经济犯罪(职务侵占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 →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含义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含义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3/11/2 23:58:45 阅读次数: 1622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具有涉外因素刑事案件时适用的诉讼程序。

涉外因素,是指我国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含有的国际因素。具体地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被告人或被害人中有外国人(含无国籍人,下同),

二是 犯罪行为或结果发生在外国或者涉及外国国家、组织、公民利益,

三是适用法律方面涉及外国法律或有关国际条约及协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3)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上一篇:青少年犯罪动机行为特征
下一篇:刑事案件申诉期限规定标准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济南刑事律师网-邹维高律师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
网站名称:济南刑事律师网址:www.lawyerxs.com
联系电话:18605317173 邮箱:klawyer@163.com QQ:724321172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济南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