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才能实行防卫。
2.必须是对实际存在而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行防卫。
3.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才能实行防卫。
4.必须是对不法侵害本人,才能实行防卫。
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的除外。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之规定,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记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