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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维高律师
  邹维高(TEL:18605317173)
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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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维高,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尤其擅长在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经济犯罪(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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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3/12/21 11:45:53 阅读次数: 1817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怎样向检察院申请申诉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二) 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7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申诉人需提供以下申诉材料:

  1、 申诉书一式两份,需是申诉人亲笔签名的原件,要注明联络方式。

  2、 拟提出申诉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 其他证据材料。

  (四)申诉书的格式

  许多群众来检察院进行申诉时,没有申诉书。申诉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刑事申诉所必须的材料。刑事申诉书有法定的格式。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自诉书的格式

  刑事自诉书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被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案由和诉讼请求:

  (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要求,例如,若是伤害案,案由则写:故意伤害;诉讼请求:一、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求赔偿损失×××元)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有证人,应当写明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查看全文

  刑事自诉需注意哪些事项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提起刑事自诉需注意的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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