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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维高律师
  邹维高(TEL:18605317173)
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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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维高,专职律师,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离婚继承,房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业务、涉外业务等纠纷。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尤其擅长在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经济犯罪(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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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取保候审的程序‌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3/12/21 12:17:54 阅读次数: 16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取保候审的‌,‌应当经人大代表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许可;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应当立即向该人大代表所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取保候审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取保候审的解除、撤销及变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一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75条还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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